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设科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公路工程监督科、水运工程监督科、安全监督科、市场检测管理科、造价管理科。
一、办公室
(一)负责单位综合行政工作,牵头办理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单位行政工作正常运转。
(二)负责单位对外合同的督促会签和保管工作,配合单位法律事务工作。
(三)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
(四)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单位的社会统计及管理。
(五)负责单位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的管理及维护,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物资的采购工作。
(六)负责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物业与后勤服务管理、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工作。
(七)牵头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与报告,编制工作简报,负责新闻宣传及影像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八)负责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OA)的建立与维护、政务信息的报送与发布、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中心计算机房的建设维护,配合各科室建立专业自动化管理系统并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九)负责中心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主管项目的采购招标及履约验收工作,配合其它科室主管项目采购招标工作。
(十)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行政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指导各科室有关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十一)牵头办理信访工作,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十二)负责对外接待及会务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一)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负责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单位党建工作的实施与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及团建等工作。
(三)制定及完善单位党建有关制度和计划,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落实基层党建“五基三化”各项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及发展工作。
(四)负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负责党风、党纪、党内法规和廉洁教育,进行党内监督。
(五)负责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职工普法教育及专业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管理。
(六)负责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的编审工作。
(七)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科室主管项目的采购招标及履约验收工作。
(九)负责(或配合)本科室信息化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
(十)负责单位人事、劳资、党务档案的管理。
(十一)承办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公路工程监督科
(一)贯彻落实公路工程建设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二)主导审核办理公路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制订项目监督受理通知书。
(三)负责公路工程项目交工质量核验和竣工质量鉴定,参加交(竣)工验收工作。
(四)配合调查公路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投诉、举报,协助开展公路项目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五)配合收集公路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以及涉及质量市场行为的信息。
(六)协助指导市级监督机构的部分质量监督工作。
(七)配合做好公路项目的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科室主管项目的采购招标及履约验收工作。
(九)负责(或配合)本科室信息化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
(十)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水运工程监督科
(一)贯彻落实水运工程建设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
(二)审核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
(三)负责水运工程项目的交工质量核验和竣工质量鉴定,参加竣(交)工验收工作。
(四)协助水运工程项目质量事故调查,配合核实水运工程质量问题。
(五)配合收集水运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以及涉及质量市场行为的信息。
(六)配合做好水运项目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七)协助指导市级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科室主管项目的采购招标及履约验收工作。
(九)负责(或配合)本科室信息化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
(十)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安全监督科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
(二)制订科室经费预算计划,依法开展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落实经费使用。
(三)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及平安工地、质量安全督查等事务性工作。
(四)配合中心相关部门完成信用评价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科室主管项目的采购招标及履约验收工作。
(六)负责(或配合)本科室信息化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
(七)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市场检测管理科
(一)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从业单位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三)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息核备工作。
(四)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试验检测人员审核。
(五)负责广西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监控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科室主管项目的采购招标及履约验收工作。
(八)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造价管理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拟订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负责全区公路、水运工程概预算等计价依据的有关工作。
(二)指导、监督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工作。
(三)按权限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工程的造价审查、造价监督管理技术性工作。
(四)协助开展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五)开展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提供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六)负责全区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的编制、修订、解释以及动态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公路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数据收集、管理,发布全区公路工程造价信息。
(八)负责组织本科室主管项目的采购招标及履约验收工作。
(九)负责(或配合)本科室信息化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
(十)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