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规定(试行)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交公路发〔2004〕446号附件1),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部确定由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部质监总站)负责组织、由部质监总站和省质监机构共同进行竣工质量鉴定的公路工程项目。
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原则
参与竣工质量鉴定工作的各方应遵循“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
竣工质量鉴定工作实行主要参与人、检查(检测)人签认负责制。
三、年度质量鉴定计划
竣工质量鉴定工作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路工程项目报部质监总站(格式见附件一)。
(一)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属于部负责竣工验收的公路工程项目;
(二)自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至本年度通车试运营满2年。
部质监总站对所报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由部质监总站商有关部门后列入年度质量鉴定计划,并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安排年度质量鉴定工作的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由部质监总站提出书面意见反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如确需在已下达的年度计划以外再增加工程项目,应按上述要求补报。
四、竣工质量鉴定工作方案
(一)对已纳入部质监总站年度质量鉴定计划的项目,省质监机构应在拟开展鉴定工作前2个月,将项目质量鉴定工作初步方案及有关资料报送部质监总站(格式见附件2)。
(二)部质监总站在收到初步方案及有关资料后,指定专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就是否可以开展鉴定工作提出书面意见。
(三)经确认可以开展鉴定工作时,即成立质量鉴定组,由部质监总站人员或委托的专家任组长,由省质监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
(四)鉴定组赴现场进行以下工作:
1.查阅工程质量督查报告、监督抽检资料;查阅有关观测资料、交工遗留问题和试运营期间出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的相关资料,以及省质监机构对上述问题处理效果的预检意见;查阅专项论证的有关资料。
2.现场察看交工遗留问题、试运营期间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效果,并察看专项论证有关问题的现场情况。
3.针对以下问题,核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是否进行了观测、论证及采取了处治措施,其观测、论证及处治措施是否经设计单位确认有效。结合核查情况,确定需要补充观测或论证的内容。
(1)路基工程存在明显沉降变形的;
(2)路面工程存在较多纵向裂缝、大面积病害或车辙的;
(3)桥涵工程存在裂缝超出规范规定、钢筋外露或基础沉降的;
(4)隧道工程存在空洞、渗水、开裂、沉降的;
(5)其他影响工程耐久性、安全性的问题。
4.结合工程情况确定需要增加的抽查项目,如护栏立柱埋入深度、修补路面厚度、钢筋锈蚀、砼裂缝、支座、锚头渗水、墩台沉降等。
(五)如需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应由省质监机构书面确认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
2.具有与检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与条件,无不良记录。
(六)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鉴定组修改完善质量鉴定工作方案,经省质监机构同意,由部质监总站批准后实施。
(七)鉴定过程中,如确需调整工作方案,应按原程序报批。
五、竣工质量鉴定工作实施要求
竣工质量鉴定工作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质量鉴定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在具体开展现场工作之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制定现场工作安全保障方案,并与省质监机构和检测机构等单位共同签认、执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向所有参与现场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一)工程实体检测。
1.工程实体检测由省质监机构负责监督实施。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数据、分析、结论)负责。检测费用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承担。
2.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由省质监机构、检测机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三方书面确认委托检测内容和工作量等。
3.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4.检测工作结束后,检测机构须根据有关规程的要求对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格式见附件3)。各项检测指标的原始数据及分析过程应作为检测报告的附件附后。
5.检测报告、检测原始数据及分析过程的记录等应由有关人员签认。
6.检测机构应将检测报告及有关附件的电子文本及时报省质监机构,并报部质监总站备案。
7.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省质监机构,并就外观检查时应重点实地查看的相应部位提出建议,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中对上述情况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二)外观检查。
1.外观检查由省质监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部质监总站视情况派员参加。省质监机构可结合项目管理单位在试运营期内的养护、外观检查资料,确定各合同段需要进行外观检查的路段和结构物。
2.检查人应准确客观地记录外观质量,分合同段按附件4填写外观检查表(按项目合同段统一编号),并依据“公路工程外观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5)评定外观质量(填写扣分分值和备注),必要时附影像资料。外观检查表应由检查人签认。
3.在外观检查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人负责关注实体检测结果,结合工程实体检测数据异常情况,现场核查相应部位的工程质量(外观或重点检测),并得出结论;对于实测指标数值变化较大、超标严重的部位,应责成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及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论证,论证情况及结果应报省质监机构备案。
(2)现场复核交工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3)结合试运营期间的观测资料,查看相应路段的工程质量,现场复核试运营期间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三)内业资料审查。
1.内业资料审查由省质监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2.内业资料审查可采取抽查方式进行,但应覆盖各合同段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关键工序、关键指标及复测指标。
3.检查人应分合同段按附件6填写内业资料审查表,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准确客观表述,对扣分情况予以说明。内业资料审查表应由检查人签认。
六、质量评定
(一)鉴定组应审定下列文件,作为评定依据:
1.交工验收检测报告及检测意见;
2.竣工验收工程实体检测报告;
3.竣工验收外观检查表;
4.竣工验收内业资料审查表;
5.交工遗留问题处理及评价报告;
6.试运营期内出现问题处理及评价报告;
7.专项论证报告;
8.其它资料。
(二)鉴定组结合上述资料,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和建设项目进行逐级评分,并确定质量鉴定等级。
(三)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有过大面积返工、加固或处治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不得评定为优良等级(如:路面实施结构性修补、铣刨、加铺等面积累计大于该合同段路面总面积的1.5%,车辙深度超过10mm且累计长度超过该合同段车道总长度的5%;隧道工程存在漏水,处治效果不明显,衬砌厚度严重不足或存在较多裂缝;桥梁受力裂缝或基础沉降超出规范或设计等)。
(三)鉴定组应根据上述工作,形成竣工质量鉴定报告(格式见附件7)。
(四)鉴定组成员应在其负责的合同段评分表及鉴定报告上签认。
(五)竣工质量鉴定报告由部质监总站、省质监机构联合签发。
七、印发竣工质量鉴定报告及存档
(一)竣工质量鉴定报告由省质监机构负责印制,分送部有关司局、部质监总站和省交通厅等单位。
(二)竣工质量鉴定报告、检测报告及相应的评定依据资料(书面材料及电子版),由部质监总站和省质监机构各存档一套。
附件1
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申报(计划)表
填报工作负责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法人 | 工程建设规模 | 交工验收时间 | 竣工决算 审计时间 | 土地手续办理时间 | 计划鉴定时间 | 备注 | |||
总里程 (Km) | 等级及车道数 | 批准 概算 (亿元) | 竣工 决算 (亿元) | ||||||||
注:竣工决算审计如果未完成,可填写预计完成时间
附件2
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建设规模、施工合同额、工程变更额、竣工决算及主要工程量;
(二)工程特点、难点;
(三)批准工期,实际工期;
(四)合同段划分及参建单位。
二、交工验收情况
(一)交工验收检测单位;
(二)各合同段检测项目合格率;
(三)项目检测报告的主要结论;
(四)交工遗留问题。
三、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一)项目法人对交工遗留问题处理结果及评价结论;
(二)项目法人或管理单位对试运营期间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评价结论;
(三)项目法人或管理单位对有关问题的专项论证报告(视需要);
(四)省质监机构对交工遗留问题、试运营期间出现问题处理效
果的预检意见;
(五)所依据标准及检测指标或方法有变化时,有关部门的批复。
四、鉴定组组成及分工
五、鉴定工作
(一)工程实体检测
1.检测项目、频率、方法、执行标准及相应仪器设备;
2.拟委托的检测机构资质及有关业绩情况;
3.时间安排;
4.现场安全保证措施及责任人。
(二)外观检查
检查内容和方式;人员及时间安排;现场安全保证措施及责任人。
(三)内业资料审查
审查内容和方式;人员及时间安排。
六、其它事项
附件3
CMA印章 检测资质章
报告编号:
检 测 报 告
项目名称:
检测内容:
委托单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单位: (检测专用章)
目录页
一、前言
(一)任务来源及具体任务;
(二)项目概述:项目起讫点、开工及交工时间、建设规模[等级、长度、宽度(车道数)、设计车速、荷载等级]、投资额、桥隧比例等;
(三)竣工质量鉴定检测依据。
二、竣工质量鉴定检测组织情况
对应于各检测项目所配备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情况(包括仪器设
备名称、规格型号及用途),时间安排等。
三、竣工质量鉴定检测
(一)检测指标、频率及检测方法;
(二)检测里程桩号及位置,检测时间与检测温度应在每个指
标检测过程中详细标注;
(三)如做对比试验,应附报告(对比数据及分析过程和结论);
(四)计算汇总:应汇总总点数,如有剔除应说明数量及原因,
如有修正应列出公式及参数。
注:沥青路面弯沉计算:
(1)沥青路面弯沉值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进行评定,评定单元原则为双车道1km。
(2)该单元实测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弯沉值,可对超出平均值加减3倍标准差的数值进行1次舍弃后,重新计算弯沉代表值,若满足设计弯沉值的要求,该单元计为合格;反之该单元计为不合格。
(3)合同段弯沉合格率为合同段合格单元数与相应总检测单元数比值。
(4)合同段弯沉合格率小于75%,其相应分部工程得分按90%计。
四、检测结果评定
按合同段计算复测指标的统计结果,并按总表及附表格式填写。
总表:
××项目竣工检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
1 | 沥青路面弯沉 | ||||
2 | 沥青路面车辙或水泥砼路面相邻板高差 | ||||
3 | 平整度 | 路面 | |||
桥面 | |||||
4 | 摩擦系数 | 路面 | |||
桥面 | |||||
5 | 构造深度 | 路面 | |||
桥面 | |||||
6 | 伸缩缝与桥面高差 | ||||
增加检测项目 | |||||
统计: 审核: 批准: (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01
沥青路面弯沉汇总表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平均值(0.01mm) | 检测单元数 | 合格率(%) | |
N1 | |||||
N2 | |||||
Ni | |||||
汇总 | |||||
统计: 审核:
附表01-Ni
Ni合同段沥青路面弯沉汇总表
检测段落 | 幅位 | 平均值(0.01mm) | 标准差 | 代表值 (0.01mm) | 设计 弯沉值(0.01mm) | 检测 单元数 | 合格 单元数 |
左幅 | |||||||
右幅 | |||||||
平均值: 检测单元数: 合格率(%): | |||||||
统计: 审核:
注:1、在此表后附检测原始数据及分析过程。
2、注明检测时间及路表温度。
3、代表值计算时如舍弃特异值应予以说明,非特异值不得舍弃。
附表02
沥青路面车辙汇总表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平均值(mm)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
N1 | ||||||
N2 | ||||||
Ni | ||||||
汇总 | ||||||
统计: 审核:
附表02-Ni
Ni合同段沥青路面车辙检测数据汇总表
里程桩号 | 左幅断面最大值(mm) | 右幅断面最大值(mm) | 标准值(mm) | ||
行车道 | 超车道 | 行车道 | 超车道 | ||
平均值: 检测点数: 合格率(%): | |||||
统计: 审核:
附表03
水泥砼路面相邻板高差汇总表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平均值(mm)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
N1 | ||||||
N2 | ||||||
Ni | ||||||
汇总 | ||||||
统计: 审核:
附表03-Ni
Ni合同段水泥砼路面相邻板高差检测数据汇总表
里程桩号 | 左幅(mm) | 右幅(mm) | 标准值(mm) | ||||
1 | 2 | 3 | 1 | 2 | 3 | ||
平均值: 检测点数: 合格率(%): | |||||||
统计: 审核:
附表04
路面(桥面)平整度汇总表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平均值 (mm或m/km)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
N1 | ||||||
N2 | ||||||
Ni | ||||||
汇总 | ||||||
统计: 审核:
附表04-Ni
Ni合同段路面(桥面)平整度检测数据汇总表
检测段落 | 左幅(mm或m/km) | 右幅(mm或m/km) | 标准值 (mm或m/km) | 备注 | ||
行车道 | 超车道 | 行车道 | 超车道 | |||
平均值: 检测点数(段落): 合格率(%): | ||||||
统计: 审核:
注:录入桥面平整度数据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桥梁名称。
附表05-1
路面摩擦系数汇总表(横向力系数法)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平均值 | 检测区间数 | 合格率(%) | ||
N1 | ||||||
N2 | ||||||
Ni | ||||||
汇总 | ||||||
统计: 审核:
附表05-1Ni
Ni合同段路面摩擦系数检测数据汇总表(横向力系数法)
检测段落 | 幅位 | 平均值 | 标准差 | 代表值 | 标准值 |
左幅 | |||||
右幅 | |||||
平均值: 检测区间数: 合格率(%): | |||||
统计: 审核:
附表05-2
路面摩擦系数汇总表(摆式仪法)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平均值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
N1 | |||||
N2 | |||||
Ni | |||||
汇总 | |||||
统计: 审核:
附表05-2Ni
Ni合同段路面摩擦系数检测数据汇总表(摆式仪法)
里程桩号 | 标准值 | 位置 | 左幅 | 右幅 | ||||||||||||||||
1 | 2 | 3 | 4 | 5 | 均值 | 均值 | 路表 温度 | 修正值 | 1 | 2 | 3 | 4 | 5 | 均值 | 均值 | 路表 温度 | 修正值 | |||
前 | ||||||||||||||||||||
中 | ||||||||||||||||||||
后 | ||||||||||||||||||||
平均值: 检测点数: 合格率(%): | ||||||||||||||||||||
统计: 审核:
附表06-1
路面构造深度汇总表(手工铺砂法)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平均值(mm)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
N1 | |||||
N2 | |||||
Ni | |||||
汇总 | |||||
统计: 审核:
附表06-1Ni
Ni合同段路面构造深度检测数据汇总表(手工铺砂法)
里程桩号 | 左幅轮迹带(mm) | 右幅轮迹带(mm) | 标准值 (mm) | 备注 | ||||||
1 | 2 | 3 | 平均值 | 1 | 2 | 3 | 平均值 | |||
平均值: 检测点数: 合格率(%): | ||||||||||
统计: 审核:
注:录入桥面构造深度数据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桥梁名称。
附表06-2
路面构造深度汇总表(激光法)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平均值(mm)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
N1 | |||||
N2 | |||||
Ni | |||||
汇总 | |||||
统计: 审核:
附表06-2Ni
Ni合同段路面构造深度检测数据汇总表(激光法)
里程桩号 | 左幅(mm) | 右幅(mm) | 标准值 (mm) | 备注 | ||
行车道 | 超车道 | 行车道 | 超车道 | |||
平均值: 检测点数: 合格率(%): | ||||||
统计: 审核:
注:录入桥面构造深度数据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桥梁名称。
附表07
伸缩缝与桥面高差汇总表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平均值(mm) | 检测点数 | 合格率(%) | |
N1 | |||||
N2 | |||||
Ni | |||||
汇总 | |||||
统计: 审核:
附表07-Ni
Ni合同段伸缩缝与桥面高差检测数据汇总表
桥梁名称 | 伸缩缝位置 | 前进方向一侧(mm) | 相反方向一侧(mm) | 标准值(mm) | ||||
1 | 2 | 3 | 1 | 2 | 3 | |||
左幅 | ||||||||
右幅 | ||||||||
平均值: 检测点数: 合格率(%): | ||||||||
统计: 审核:
附件4
表4-1
路基工程外观检查表
合同段: 检查日期: 天气: 气温: 检查人:
检查项目 | 缺陷描述 | 扣分分值 | |
路基土石方 | 路基边坡 | ||
路基总体 | |||
其它 | |||
排水工程 | 排水沟 | ||
砌体 | |||
其它 | |||
小桥 | 砼表面 | ||
桥梁内外轮廓线、栏杆、护栏 | |||
桥头 | |||
桥下 | |||
其它 | |||
涵洞 | 涵洞总体 | ||
墙身 | |||
台背 | |||
其它 | |||
支挡工程 | 砌体 | ||
沉降缝 | |||
泄水孔 | |||
墙身 | |||
砼表面 | |||
其它 | |||
扣分累计 | |||
备注:1、有关问题(实体检测数据异常、交工遗留问题、试运营期间出现的问题)的复核情况; 2、照片编号及对应的缺陷内容、目录。 | |||
注:1、扣分标准参照附件5执行。
2、在缺陷描述一栏中应写明具体桩号、问题现象范围、数量及严重程度。
表4-2
水泥砼路面工程外观检查表
合同段: 检查日期: 天气: 气温: 检查人:
检查项目 | 缺陷描述 | 扣分分值 |
水泥砼板 | ||
路面侧石 | ||
接缝 | ||
胀缝 | ||
其它 | ||
扣分累计 | ||
备注:1、有关问题(实体检测数据异常、交工遗留问题、试运营期间出现的问题)的复核情况; 2、照片编号及对应的缺陷内容、目录。 | ||
注:1、扣分标准参照附件5执行。
2、在缺陷描述一栏中应写明具体桩号、问题现象范围、数量及严重程度。
表4-3
沥青砼路面工程外观检查表
合同段: 检查日期: 天气: 气温: 检查人:
检查项目 | 缺陷描述 | 扣分分值 |
面层修补 | ||
表面病害 | ||
面层搭接 | ||
面层与其他构筑物衔接 | ||
其它 | ||
扣分累计 | ||
备注:1、有关问题(实体检测数据异常、交工遗留问题、试运营期间出现的问题)的复核情况; 2、照片编号及对应的缺陷内容、目录。 | ||
注:1、扣分标准参照附件5执行。
2、在缺陷描述一栏中应写明具体桩号、问题现象范围、数量及严重程度。
表4-4
桥梁工程外观检查表
合同段: 检查日期: 天气: 气温: 检查人:
检查项目 | 缺陷描述 | 扣分分值 | |
下部结构 | 砼表面 | ||
支座 | |||
锥坡 | |||
桥下 | |||
其它 | |||
扣分累计 | |||
上部结构 | 预制构件安装 | ||
悬臂浇筑 | |||
主体钢结构防护 | |||
砼表面 | |||
湿接缝 | |||
拱桥主拱圈 | |||
桥梁轮廓线 | |||
栏杆、护栏 | |||
桥面铺装 | |||
伸缩缝 | |||
桥面排水 | |||
其它 | |||
扣分累计 | |||
备注:1、有关问题(实体检测数据异常、交工遗留问题、试运营期间出现的问题)的复核情况;2、照片编号及对应的缺陷内容、目录。 | |||
注:1、扣分标准参照附件5执行。
2、在缺陷描述一栏中应写明具体桩号、问题现象范围、数量及严重程度。
表4-5
隧道工程外观检查表
合同段: 检查日期: 天气: 气温: 检查人:
检查项目 | 缺陷描述 | 扣分分值 | |
衬砌 | 砼表面 | ||
施工缝 | |||
其它 | |||
扣分累计 | |||
洞内 | |||
洞门 | |||
路面 | |||
其它 | |||
扣分累计 | |||
备注:1、有关问题(实体检测数据异常、交工遗留问题、试运营期间出现的问题)的复核情况; 2、照片编号及对应的缺陷内容、目录。 | |||
注:1、扣分标准参照附件5执行。
2、在缺陷描述一栏中应写明具体桩号、问题现象范围、数量及严重程度。
表4-6
交通安全设施外观检查表
合同段: 检查日期: 天气: 气温: 检查人:
检查项目 | 缺陷描述 | 扣分分值 | |
标志 | 金属构件 | ||
标志板面 | |||
其它 | |||
扣分累计 | |||
防护栏 | 波形梁护栏 | ||
立柱 | |||
混凝土护栏 | |||
其它 | |||
扣分累计 | |||
备注:1、有关问题(实体检测数据异常、交工遗留问题、试运营期间出现的问题)的复核情况; 2、照片编号及对应的缺陷内容、目录。 | |||
注:1、扣分标准参照附件5执行。
2、在缺陷描述一栏中应写明具体桩号、问题现象范围、数量及严重程度。
附件5
公路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类别 |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 备注 |
路 基 工 程 | 路基 土石方 | 1.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曲线圆滑,无亏坡,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米扣1-2分; |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
2.路基沉陷:按相应部位的标准,局部不均匀沉陷,每处扣1分;当为连续沉陷时,每500m计为1处,扣2分。 | |||
排水 工程 | 1.排水沟内侧及沟底应平顺,无阻水现象,外侧无脱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 ||
2.砌体坚实、勾缝牢固,不符合要求时,每5米扣1分。 | |||
小 桥 | 1.砼表面粗糙、不平顺,每构件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按每座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 |
2.砼蜂窝麻面面积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扣3分;超过0.8%,扣4分;超过1%,扣5分; | |||
3.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不顺适时,扣1分;栏杆、护栏不直顺,扣2分,不牢固,扣3分; | |||
4.桥头有跳车现象,每处扣2分; | |||
5.桥下施工弃料应清理干净,未清理干净时扣1分。 | |||
涵 洞 | 1.涵洞进出口不顺适,扣3分;洞身不直顺,帽石、八字墙、一字墙不平直,扣1分;洞内有杂物等存在阻水现象时,扣2分; | 按每道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 |
2.涵身、盖板、拱涵拱圈有裂缝时,每道裂缝扣1分; | |||
3.涵洞处有跳车现象时,每处扣2分。 | |||
支挡工程 | 1.砌体不牢固,每处扣1分;勾缝不平顺或有脱落时,每10m扣1分; | 按每处累计扣分值的平均值扣分 | |
2.沉降缝不垂直,上下不贯通,每项扣1分; | |||
3.泄水孔坡度向外,无阻塞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 |||
4.墙身裂缝,局部破损,每处扣3分; | |||
5.砼蜂窝麻面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扣3分;超过0.8%,扣4分;超过1%,扣5分; 蜂窝麻面深度超过10mm且面积超过0.5%时,扣5分,否则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
路
面
工
程 | 面
层 | 水泥砼路面: |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
1.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不得超过0.2%;每超过0.1%扣1分; | |||
2.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超过受检面积的0.2%,扣1分;每超过0.1%加扣1分。对于连续配筋的路面,干缩、温缩裂缝,可不扣分; | |||
3.路面侧石不直顺或越位50px以上时,每处扣2分; | |||
4.接缝填筑不密实,累计长度每100米扣2分; | |||
5.胀缝有明显缺陷时,每条扣1分,导致明显跳车时,扣2分。 | |||
沥青混凝土面层、沥青碎石面层: | |||
1.面层有局部修补每处扣1分;连续修补单车道每10延米扣1分; | |||
2.表面不平整,有泛油、松散、裂缝、明显离析等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超过受检面积的0.03%时,扣2分,同时每超过0.03%加扣2分;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扣分,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若未处理,每条裂缝扣1分; | |||
3.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不符合要求时,累计每10米长扣1分; | |||
4.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衔接不平顺,有积水现象时,每处扣1分。 | |||
桥梁工程(不含小桥) | 下 部 工 程 及 上 部 工 程 | 基本要求: | 下部工程按基本要求和支座要求累计扣分;上部工程按基本要求、上部结构要求和桥面系要求累计扣分 |
1.砼表面不平顺,有漏浆现象时,每构件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
2.砼蜂窝麻面面积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扣3分;超过0.8%,扣4分;超过1%,扣5分; | |||
3.砼表面非受力裂缝,每条扣1分,累计不超过5分;受力裂缝宽度超过规范或设计,每条扣3分,并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 | |||
4.结构钢筋外露每处扣5分,普通钢筋外露每处扣1分,并应进行处理。 | |||
支座要求: 支座位置不准确,有脱空及非正常变形时,每个扣1分。 | |||
上部结构要求: | |||
1.预制构件安装不平整时每处扣1分; | |||
2.悬臂浇筑的接缝不平顺,每处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
3.主体钢结构外露部分的涂装和钢缆的防护防蚀层有损坏时,每处扣1分,并应及时处理; | |||
4.拱桥主拱圈线形圆滑无局部凹凸,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拱圈有裂缝时扣5分,并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 | |||
5.湿接缝部位有渗水现象,每处扣1分。 | |||
下部要求: | |||
1.锥坡有变形现象,扣1分;有沉陷现象,扣2分;有砌石勾缝脱落现象,扣1分。 | |||
2.桥下施工废弃料未清理干净,扣2分。 | |||
桥面系要求: | |||
1.桥梁的内外轮廓线不顺适时,扣1分; | |||
2.栏杆、护栏不牢固,扣3分,不直顺,扣2分; | |||
3.桥面沥青混凝土表面不平整密实,有泛油、松散、裂缝、明显离析等现象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超过受检面积的0.03%时,扣1分,且每超过0.03%加扣1分; | |||
4.伸缩缝有阻塞、变形、开裂现象时,每项每处扣1分; | |||
5.桥头有跳车现象,每处扣2分; | |||
6.泄水管阻水,桥面低凹,排水不畅时,每项每处扣1分。 | |||
隧道工程 | 衬砌 | 1.混凝土衬砌表面,任一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超过1%扣5分,且每超过1%加扣5分; | |
2.施工缝不平顺时,每处扣1分; | |||
3.隧道衬砌出现裂缝,裂缝累计长度每超过隧道长度的1%扣2分。 | |||
总体 | 1.洞内渗水,每处扣1分;洞内漏水,每处扣2分; | ||
2.洞内排水系统阻塞,扣2分; | |||
3.隧道洞门按支挡工程要求检查; | |||
4.隧道路面按路面工程的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 |||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 标 志 | 1.金属构件镀锌面有划痕、擦伤等损伤时,每一构件扣2分; | 标志按每块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
2.标志板面有划痕、较大气泡和颜色不均匀等缺陷时,每块板扣2分。 | |||
防 护 栏 | 1.波形梁线形不顺适,每处扣2分;色泽不一致,每处扣1分; |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 |
2.立柱顶部有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现象时,每构件扣2分; | |||
3.砼护栏预制块有断裂时每处扣1分;掉边、掉角长度超过50px时,每个砼预制块扣1分;砼表面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超过该构件面积的0.5%时扣2分,且每超过0.5%加扣2分。 |
附件六
内业资料审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资料性质 | 审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质量保证资料 |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 1、内业资料应是原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扣3分。 2、内业资料应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按要求分类编排,装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扣3分。 3、按施工工序、工艺的要求所有资料应齐全、完整,资料反映出的抽查频率、质量指标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时扣4分。 4、查出数据造假的,在相应合同段扣5分。 |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 ||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 ||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 ||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 ||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 ||
7、交工验收前的自检资料 | ||
交工验收后续资料 | 8、交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资料 | |
9、试运营期出现问题处理情况资料 |
内业资料审查表
合同段: 审查人: 审查日期:
资料性质 | 审查内容 | 扣分原因 | 扣分合计 |
质量保证资料 |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 ||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 |||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 |||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 |||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 |||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 |||
7、交工验收前的自检资料 | |||
交工验收后续资料 | 8、交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资料 | ||
9、试运营期出现问题处理情况资料 | |||
累计扣分 | |||
说明:内业资料扣分=上述各项扣分累加之和*5/90 | |||
附件七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报告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局)
××××年×月
(内容格式)
××省××××工程项目
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报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起点、终点、主要技术指标、桥隧比、平均每公里占地、工程概算、决算、开工日期、交工日期)
(二)项目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合同段划分及施工、监理单位一览表
合同段 | 起 讫 桩 号 |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设计单位 |
二、鉴定工作依据及组织情况
(一)鉴定依据
(二)鉴定组织情况(时间、实施部门、鉴定内容)
三、复测指标、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
(一)复测指标
1、复测指标的确定
2、复测结果
3、简要评述
复测项目计算结果对照表
序号 | 抽测项目 | 抽测里程 | 设计值 | 交工验收 | 竣工验收 | ||
平均值 | 合格率(%) | 平均值 | 合格率(%) | ||||
1 | 沥青路面弯沉 | ||||||
2 | 沥青路面车辙 | ||||||
3 | 混凝土路面相邻板高差 | ||||||
4 | 路面平整度 | ||||||
5 | 路面抗滑 | ||||||
6 | 伸缩缝与桥面高差 | ||||||
7 | 桥面铺装平整度 | ||||||
8 | 桥面抗滑 | ||||||
增加项目 | |||||||
(二)外观检查
1、工作过程
2、简要评述
序号 | 检查项目 | 外观描述 | 存在问题 |
1 | 路基工程 | ||
2 | 路面工程 | ||
3 | 桥隧工程 | ||
4 | 交通安全设施 |
(三)内业资料审查
1、工作过程
2、简要评述
四、交工遗留问题及处理情况
五、试运营期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鉴定评分及质量等级结论
(一)评分方法(简述过程)
(二)合同段评分(见附表)
(三)鉴定结论
七、建议
附表:
××××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鉴定评分表
合同段 | 施 工 单 位 | 投资额 | 鉴定评分 | 质量等级 |
项目得分及质量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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