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9年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
为适应政府法制建设需要,促进我单位依法行政,我站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现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具备合格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内容:
1、就我站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我站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我站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我站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我站参加诉讼,维护我站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我站的合法权益;
5、协助我站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我站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我站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我站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8、办理我站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3、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经验,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4、选派的服务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五、报价所需提供材料
1、每年服务费用报价函(含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拟安排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或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六、报价评判办法:
我站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比选小组,对报价方案中的律师事务所业绩情况、报价情况进行评比,若符合入围条件且价格最低确定为服务单位。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于2019年8月5日上午9时前将提交报价材料(以上报价材料均应盖上单位公章)一式3份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楼7楼704室(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60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评定文件处理)。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71-4950367
通讯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60号704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