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恒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机构资质
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令2016年第80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113号)的有关规定,我站依广西恒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申报对其公路工程综合丙级试验检测资质进行了等级评定。经我站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广西恒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评定结果为不通过,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材料请于公示期截止前以邮寄或递送方式报我站(邮寄方式日期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60号803室,邮编:530031;传真:0771-4950381。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