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旺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两家监理企业
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4号)、《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交质监发〔2004〕639号),我站对广西旺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驿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报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予以通过,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材料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以邮寄或递送方式报我站(邮寄方式日期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白沙大道60号,邮编:530031 ;传真:0771-4950381 。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