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现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公路工程监督科、水运工程监督科、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场检测管理科、造价管理科等7个内设科室。
(二)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按照原预算管理方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属于自收自支管理单位。
(三)基本职能
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直属机构,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对全区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监理和检测行业资质实施管理,以及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技术性工作。主要职责为:
1.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2.拟订全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全区公路、水运基本建设从业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全区公路、水运基本建设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许可和准入制度。
4.组织和管理全区监理、试验检测人员以及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具体负责监理、试验检测单位、人员以及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指导全区公路、水运基本建设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检查、制止和纠正影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违法或不当的建设行为。
6.受理全区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仲裁质量争端。监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7.负责组织全区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鉴定、评定。
8.参与全区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以及交、竣工验收工作,参加设计审查。组织或参与对公路、水运“三优”工程项目的质量鉴定和申报工作。
9.负责全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定额、概预算等计价依据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工作。按权限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的审查工作。
10.开展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提供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11.指导全区各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体实施对其机构及监督人员的资质考核与发证工作。
12.发布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及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有关管理部门上报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
13.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1. 编制情况
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事业编制53人。
2.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纳入2017年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预算的在职人员实有数为56人,其中,编内实有人数43人、新增待入编人员3人、编外在职人员10人。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的退休实有人员合计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本单位将围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目标,以解决质量安全问题为导向,采取强有力举措,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平稳向好。
(一)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抓住2016年监督重点不放松,持续发力,开展试验室能力评估,继续加强桥梁桩基质量、沥青砼路面质量、地材质量的监督控制。在此前提下,根据2016年督查发现问题,加强对隧道施工工艺及安全管理的监督力度,鼓励、推行隧道全机械化施工。
二是探索基于无线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质量安全隐患实时排查治理方法,抓住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及时、整治到位、流程闭合、责任到人”这几个关键点,利用互联网技术跟踪监控整个排查治理流程,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在目前站里科室分工及工作流程已建立和明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让“规定”变成工作习惯。同时强调科室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好部门责任清单。落实好监督职责,也就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然后督促建设从业单位落实各自的职责,敦促建设单位要总牵头总负责,要切实履行总体责任,尤其是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业主统一领导,监理单位现场监管,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督”的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保持监督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以质量意识薄弱、施工质量控制措施不当、现场施工管理基础设施薄弱,以及以危险地段、危险工序、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环节的隧道施工与高边坡施工为重点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专项行动或综合督查活动,并加大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核查力度,努力治理一批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促使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更进一步好转。
3.继续抓好试验检测有效指导控制工程质量工作。加强对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抽查,继续开展工地试验室评估工作,及时纠正监理、试验检测不规范等不良行为。实施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测,抓好对沥青和改性沥青、钢筋原材及成品等重要原材料以及重点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检验,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把好关口、提供保障。
4.进一步督促推进标准化建设。督促高速公路项目从注重三场建设标准化向注重施工工艺标准化转变,督促推进路网干线标准化施工有新的成效,今年水运项目要有针对性地试点推行施工标准化活动。通过标准化施工管理,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控制水平。
5.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邀请全国相关专家进行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培训,强化隧道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6.加大质量安全生产行为核查力度,实行质量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管理、闭环管理和痕迹管理。结合广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信息公开,以及信用评价手段,完善约束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坚决问责,推进设计、施工、试验检测、监理机构等参建各方从业行为不断规范。
7.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及时正风肃纪,增强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力。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针对交竣工检测、鉴定、质量安全监督行为、政府买服务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认真执行有关工程检查验收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建立工程检查验收廉洁自律规定、带队领导负责制和事中事后汇报制度,在质监工作中,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收入预算共安排资金1,55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1,448.61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57.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45.73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净结余)。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度支出预算共安排资金1,55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0万元、项目支出 1,192.93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合计359.10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55万元、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87.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合计1,19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89.51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57.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45.73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净结余)。
二、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4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万元,项目支出1089.51万元。其中(按款级科目分):事业单位医疗14.79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1,411.6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2.19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1.5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5.97万元,同比减少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08.71万元,属于政府集中采购。
五、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合计4150.37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总额为3895.57万元(包含固定资产总额为3479.32万元,无形资产总额为416.25万元);流动资产254.80万元。
(二)车辆所有情况。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实有数量为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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