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
为做好我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管理工作,将证书过渡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业务的线下受理时间调整为:每周三8:30-12:00,15:00-17:30。
二、证书延续
《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续业务按《关于开展广西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渡期变更、延续、注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原有《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有效,有效证明以盖有我中心公章的申请表为准。
《考核合格证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渡期工作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4〕226号)文件相关要求的,有效期延续业务于2025年5月31日停止办理。
《考核合格证书》于2025年1月1日后到期的,办理有效期延续业务时限为证书到期后4个月内。
三、证书变更
《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业务按《关于开展广西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渡期受聘单位变更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考核部门未改变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证明以盖有我中心公章的申请表为准,考核部门改变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证明以我中心的公告为准。
四、材料领取
审核通过的申请表需线下领取,领表人现场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核验。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简明,0771-4950367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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