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报送指南
为了更好地做好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新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需填《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格见附件)以确定信用等级套用,现将有关报送材料要求明确如下:
1.本级信用等级套用仅适用于从事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全区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其它公路项目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请联系项目所在地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咨询办理。
2.提交《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逐项填报《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企业相关信息,采用电脑打印格式,加盖企业公章,材料涂改、错漏将不受理。
3.提交填报《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所涉及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法人代表职称证、企业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等一份。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采用双面彩色影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受理施工企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材料的时间为每周一天。具体接收时间:周三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递交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材料后需要5个工作日办理,即在下周三以后才方可领取。
5.领取《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证核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71-495038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及报送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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